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
时间:2023-03-07 16:11   来源:科研处

各部门:

为持续支持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,发挥科研引领、学术支撑作用,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,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  

一、选题要求

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、特色发展为主题,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、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(机构)为基本研究单位,为解决与其办学、教学、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。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。

二、支持奖励

根据需要,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、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,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。根据结题鉴定结果,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,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,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。

三、申请人条件

(一)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、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;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(二)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,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

(三)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申请。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,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。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,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。课题立项后,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/3。

(四)申请人所在(依托)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;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。

四、完成时限

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完成时限为1-2年,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。    

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
申请者填写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(2023年度)申请书》,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,统一用 A4 纸双面印制,左侧装订。纸质版一式三份。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 系 人:郑 重

报送地址:科研处(科创中心301)

联系电话:0451-82473327

电子邮箱:yuandongkeyanchu@163.com

附件:1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
2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(2023年度)申请书

3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
 

附件下载
 

科研处    
2023年3月7日


科研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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